12个城市试点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 报销过程将简化

来源:央广网2017-01-03 18:26:57

央广网北京1月2日消息(记者何源)据中国之声《央广新闻》报道,五险一金中的“生育保险”,顾名思义就是保障女性生育的险种。有了这个保险,女性在孕期产检、分娩过程以及产假中可享受一系列的报销和补贴。相对于医疗保险,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总量相对都要小很多,但在报销项目上又有重叠和交叉。最近,人社部表示,将在包括邯郸、郑州等全国12个城市先行试点,将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实施。那么为什么要合并这个两个险种?而对百姓尤其是育龄女性来说,“五险”变成“四险”,原先生育保险的保障待遇会不会降低?

市民赵先生最近刚当了爸爸,妻子出院后,他开始忙着报销各种费用。

与普通的住院看病医保报销不同,这笔报销费用来自赵先生妻子参保的生育保险。哈尔滨某妇产医院院长李伯如解释说,生育险对广大育龄妇女用处很大,不仅能分担女性在生孩子过程中的部分医疗费用,而且还能涵盖产前检查,包括涉及计划生育的相关费用,“生产之前,产前检查能够享受308元;如果是正常产的话能享受1200到1600块钱左右的待遇。比如上环、取环,都能享受相应的待遇。”

不过,一直都有观点认为,我国生育和医疗保险在设计上存在交叉重叠。例如,生育险保障的女性分娩过程中的医疗费用,医保中也有所覆盖。因此,半年前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的一份文件中就曾透露——将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工作。最近,这项改革有了新进展。在包括郑州、邯郸等12个试点城市,将暂时调整实施《社会保险法》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、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,将其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征缴管理。

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对此做说明时表示,这两个险种,在服务项目和待遇上,均有共同之处,“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,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,管理服务基本一致,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,统一的药品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,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。”

通常情况下,女性参保人生育过程中的检查、手术、住院以及部分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超出生育险范围而被医保覆盖的,则要到医保窗口报销。但使用的,都是同一张“社保卡”。

哈尔滨社保管理中心周晖解释,“大家在医院药店使用的是社保卡,里面包含五个险种。职工拿着社保卡登记住院(生孩子),大家就意味用的是医保,其实是生育保险基金跟医院结算的。”

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,两项保险合并实施,对参保人来说会简化报销过程;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,则降低了运作成本。“生育里面重要的待遇之一就是住院待遇,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性质是一致的。但由于是两个基金,在结算的时候就涉及医药费用应该是医保支付,还是应该生育险支付?这就要算账。存在一些交叉,有不明晰。合并实施就降低运作成本,减少环节,也减少一些经费的支出。”

按我国的社保政策,生育保险只需单位缴费,费率在1%左右;医保则个人缴纳2%,单位缴纳10%左右;在基金规模上,截至2015年末,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存超过了1.2万亿,而生育保险仅为684亿。同时,生育险的支出相对具有可预测性。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指出,将此项基金合并入大的医保基金中运作,利用率会得到提升,“生育保险其实筹集的资金并不是太大,针对的还是特定群体,基金支出量也不是很大,有些地方基金存在一些结余。如果两项合并,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、同时进一步增强整个医疗资金的支出能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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