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共享单车”引热议 单车要共享更要“共管”

来源:2017-02-21 11:40:19

  共享单车来了,各地问题不断引热议——

  单车要共享更要“共管”

“共享单车”引热议 单车要共享更要“共管”

  共享单车的出现,为大伙“出行最后一公里”带来了便利。然而最近,与共享单车有关的一些负面消息频传:济南一男子因恶意叠放共享单车被拘留;郑州使用共享单车需先缴停车费;再有甚至北京因充电维修问题,直接叫停共享电动单车。

  共享单车本来是互联网共享经济背景下的一大便利产品,如今引来诸多麻烦,网友对此进行了热议,认为对共享单车不应收取停车费,要以法律制裁破坏者。

  网聚观点

  对共享单车不应收停车费

  对于在郑州使用任何自行车都要收停车费,有网友认为并不合理。网易网友梦境太虚有说:“郑州的人多,电动车、自行车也比较多。商场超市门口很多收费看车的,基本上都是一元。

  当然,大家不知道是谁给的权力,都习惯了,现在共享单车的出现,用户用过车子停车基本上都会停到收费区,因为你几乎就找不到不收费的地方。”大河网网友“夏日凉风”认为,现在国家倡导环保,绿色出行,共享单车方便快捷又环保,应支持,不应该对共享单车收费。

  使用者的素质有待提高

  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,不文明现象普遍存在。@坏小孩:“共享资源是个好事,不好的就是机制还不太成熟,使用者的素质还不够高,会出现一些单车丢失或者被人占为己有的状况。”

  有网友从根源上解释了不文明用车的原因。大河网网友“悟空140825097”说:“单车骑行者与运行方都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,一方收取押金敛财,一方玩命找回巨额押金亏欠心理,所以唯利是图很正常。”

  搜狐网友“龙家大少”认为,共享单车抢了电三轮的生意,到了晚上又占了摊贩的摊位,所以导致各种被破坏……关键是很多人素质差。

  制定法律严厉制裁破坏者

  对于共享单车频被破坏一事,网友纷纷提出解决办法。新浪网友“陈炎愚酒”说:“希望公安部立刻展开对于共享单车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。”大河网网友“Back-sun”认为,只要发现有毁坏的人,或者骑着被刮去车号的人,应从法律上定义为刑事责任,最低判三年,同时由共享自行车公司发起共享举报,有偿鼓励大家拍摄违法行为,鼓励举报,分享被罚者的罚金。网友认为,只有制定法律严厉制裁破坏者,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共享单车和使用者的权益。

  专家观点

  城市需要适应新生事物

  2月20日,焦点网谈记者采访了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刘英基教授,他认为,共享单车遭遇“水土不服”有其必然的原因。刘英基说:“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清洁、便利、低廉的出行工具供给模式,是共享经济的一种实现模式,引入并良好运行共享单车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。积极引入共享单车说明郑州市正在提升城市素质和文明程度。而共享单车在郑州市运行中出现水土不服,说明我们的城市还需要尽快适应新生事物。”

  刘英基认为,共享单车运行中的问题产生原因在于:一是共享单车初进郑州市,政府相关部门尚未适应这种新生事物的管理与协调,导致管理不善以及出现服务商与街头相关人员之间的收费分歧;二是郑州市共享单车引入采取的是第三方服务,服务商在共享单车的运行规划、车辆维护、停车点服务方面管理尚不到位;三是市民对这种公共服务尚未完全接受和理解,以至于出现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,停车就要收费的问题和车零件被取走等不文明现象。

  刘英基说,应从多方面、多主体入手,实现共享单车良性发展。“一是政府、社会和民众应达成共识,认识到共享单车是能够为政府、为民众带来文明福利的,积极推动共享单车在郑州市的健康运行;二是建议政府文明办、城管部门、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,科学规划和部署,形成具体的发展措施和文件,让全市各级政府、企业和民众认知、理解和支持共享单车的运行要求,严厉打击违规收费、破坏单车等行为;三是选择资质高、管理能力强的共享单车运营商,要求运营商积极规划、科学维护和管理。”刘英基说,针对停车收费的问题,他特别强调要在以上三条的基础上增加共享单车数量和停靠点,通过增加专门停靠点和维护管理,保证共享单车的健康运行。

最近更新